她一进来,包厢里所有的目光又下意识都看向他,仿佛是为了印证刚才他们刚才的这些话,秦峥放下空酒杯,冷冷地把她叫过去。
“给我倒酒。”
阮莺听话的拿起酒瓶,又听秦峥道:“跪着倒。”
跪着倒酒,这种行为,显然是故意要在众人面前羞辱她。
阮莺只沉默一秒,便听他的话顺从的屈膝跪了下来,恭敬的给他倒完酒,又送到秦峥手中。
给秦峥递酒时,她忍不住看向他眼角下方的痣。
秦峥的长相很野,尤其是眼角下那一颗罕见的红色泪痣,让个人看上去更多几分邪气,但他向来最不喜别人盯着自己的泪痣看,察觉到目光,眉头微拧,阮莺立刻识相的低下了头。
接着,周向聿又随手招她过去。
周向聿同样很帅,但他的帅气则和的俊朗则跟秦峥全然不同,他的帅偏正统,眼睛很好看,瞳仁是茶褐色,谁跟他对视一眼,都会忍不住沉沦在那双眼里,可他偏偏是玩世不恭的人,对除了许黛之外的人,全都不甚在意。
他手上燃着火光,眼神俯视着阮莺。
只微微抖了下手中的雪茄,阮莺就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。
她凝视着周向聿的眼睛,摊开两只掌心,并拢伸到他面前,他便毫不客气的将雪茄放在她掌心捻熄。
火热的灼烧感传来,阮莺脸色惨白的咬牙,不让自己叫出声。
她的掌心上瞬间多了快疤,周向聿反而笑着说:“小黛手上也有块疤,这样更像了。”
就连其他人都快看不下去了,阮莺却毫无怨言。
最后,程恪一言不发,但阮莺已经熟练的走到他身边,等待着他的动作。
他是三人中最沉稳的人,五官俊美得过分,在人群中一眼就能看到,但他冷淡寡言,永远都像睥睨着这世间万物。
阮莺看着他的脸看的失了神,一不小心竟打碎了一个酒瓶。
满地玻璃渣,还有几滴酒液溅在了程恪昂贵的皮鞋上。
程恪也不发怒,随口道:“弄干净。”
阮莺同样太了解他,所以哪怕地上满地渣滓,她仍然跪了下去,尖锐的刺痛刺向膝盖,她却只是拿出手帕,弯腰一点点帮他把皮鞋擦干净。
站起来时,白色的裙子上染了一大片血红。
“干净了。”
这轮番操作下来,其他人都忍不住佩服阮莺。
“真牛,怪不得你能留下来。”
“今天我可算是长了见识了。”
“这哪是替身啊,这不还是一条听话的狗吗,让干嘛就干嘛,是我我也舍不得丢,哈哈哈。”
阮莺沉默不语,并不会那些阴阳怪气,接下来,只专心的伺候着三人。
等到聚会结束的时候,已经深夜。
阮莺也被折腾的半死不活,程恪直接将她推上车,带回了家。
明天周一了,阮莺归他。
回到程恪的别墅,里面佣人都认识她,见阮莺身上有不少伤也并不意外,只是熟练的给她包扎。
洗完澡,阮莺像往常一样穿上许黛曾经的衣服,走进了那个熟悉的画室。
这几年,他每次带阮莺回来,都会让她穿上许黛爱穿的衣服,化上许黛爱化的妆,扮成许黛一样,坐在画架前画画。
他则在一旁看着她,有时甚至能看上一天。
偶尔,他会附身过来亲吻她的脖子,但却叫着许黛的名字。
阮莺在他动情的时候,也总是痴迷的看着程恪的脸,甚至还会大胆伸手抚摸他。
有次,程恪抓住她的手,一眼就撞进她满目柔情,他怔了怔,勾唇冷笑道:“喜欢我?”
阮莺也不否认,她脉脉凝视着他,痴迷的说:“喜欢,这么好看的一张脸,怎么会不喜欢呢?”
程恪总是冷笑,而后将人甩到一旁。
他并不在乎阮莺的感情,毕竟她只是个替身,替身的感情,对他而言廉价又多余。
这次,阮莺也如往常一样,坐进了画室。
只是,她刚拿起画笔,却一不小心用力过头,把曾经许黛常用的那支画笔,给弄断了。
“咔嚓。”
程恪进来时,正好看到这一幕。
他脸上的表情瞬间变了。
阮莺连忙站起来道歉:“对不起,我……”
她甚至来不及说完,脖子就被狠狠掐住。
程恪眸底满是戾气:“我是不是对你太好了?让你敢弄坏她的东西?”
“对不起……我……我不是……故意的……”
程恪掐她的力气下了狠手,她几乎快呼吸不过来了。
但程恪的愤怒没有分毫消失,他沉着脸狠狠掐住她,看样子真像是会因为一笔画笔而掐死她,就在阮莺以为自己真的会死在这里的时候,程恪终于甩开了她。
“嘭。”
她被甩在地上。
程恪背过身出门,门被用力关上。
“来人,把她关在画室两天,不准给她送饭!”